总编号:HMJS【2010-026】号
关于大额(10万元以上)发包工程及采购项目
合同审批和款项拨付审批流程的通知
各承包单位、供应商和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合同和款项拨付审批流程,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,控制成本费用支出,严格财务审批手续,加强内部管理,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关于大额(10万元以上)发包工程及采购项目合同和款项拨付审批流程通知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本流程适用对象:凡采购项目及发包工程合同和款项拨付审批10万元(含)以上。
二、对于10万元(含)以上的采购项目应事前由采购进行多家报价,再与公司以往采购记录对比,务求使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是最适合的。
三、各承包单位、供应商和各部门将需审批的合同文本、预算报价及廉洁合作协议书按规定的格式打印,并备好相关证明资料的电子文档,在每个星期一和星期四提交到总经理秘书处,由总经理秘书接收。逾期未能及时提交的文件,将推迟到下一个审批日。
四、为了使合同和款项拨付审批工作顺利进行,各承包单位、供应商和各部门在提交审批文件前,确保需审批文件的完整性。
五、总经理秘书对所提交资料完整性进行检查,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要求补交相关应有的资料或说明以备审批。
六、为保证合同审批的公平、廉政及高效,审批将以会审的形式,即通过开会审议。时间统一定于星期二或星期五早上进行,如有特殊情况会审时间将另行通知。合同会审由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管理促进部经理、预算组主管、财务部主管进行审核。
为了不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,请各承包单位、供应商和各部门严格遵守和执行此审批流程,将需审批的合同和款项拨付按期提交。
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管理促进部
2010年7月9日